在国际民航组织(ICAO)规定的《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手册》中明确规定,乘客可以携带最大容量为100毫升(即100克)的液体或者类似品进入飞机客舱。这些液体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水、饮料、牛奶、酒精饮料、香水、沐浴液、口腔清洁液、胶囊剂、药水、菜汁罐头等。
此外,携带液体的容器必须放入透明的、封闭的塑料袋中。该塑料袋的容量限制为1升,一名乘客只能携带一个袋子。袋子的尺寸通常为20厘米×20厘米或者1夸脱,以保证所有的液体物品都可以放入袋子中。这个透明的封闭袋需要在过安检之前取出来单独放置。
另外,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定。对于在飞机上供应的液体物品,如饮料、食品、药水等,可以在机上取用并且没有数量限制。购买并打包在机场免税品店内部的液体物品,可以在包装未被打开前携带上机。该免税品袋上必须有明显的购买日期,并且购买时刻位于飞行前的28小时之内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液体限制规定是全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基本标准,但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一些额外的限制或变更,因此乘客在携带液体进入飞机客舱前,最好查阅所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,以确保旅行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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